公告日期:2026-03-17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钢铁产业链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6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充分发挥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规范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钢股份)钢铁产业链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操作及管理程序,依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钢铁产业链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系指:对现货敞口为空仓方向的,在衍生品市场对铁矿石、焦炭等原燃料相关品种进行买入交易(以下简称买入套保),锁定公司生产成本及采购成本,防范成本上涨风险;对现货敞口为多仓方向的,在衍生品市场对钢材、原燃料等相关品种进行卖出交易(以下简称卖出套保),规避成材及原燃料端的库存跌价风险。
第三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钢材、铁矿石、焦煤、焦炭、镍、合金等境内外期货、掉期等。
第四条 公司买入套保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公司年度预算的原燃料采购量的30%(合金品种不超过基础业务规模),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不超过订单所需原燃料相关品种采购的数量;卖出套保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年度预算所列示产量的30%或原燃料采购总量的 30%,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不超过月度钢材产量和月度原燃料库存的数量。
第五条 公司应对年度开展钢铁产业链套期保值进行合理预计,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如下:
第七条 公司成立套期保值决策小组(以下简称决策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总裁、分管副总裁等组成。
第八条 决策小组职责:
决策小组负责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和审批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1、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2、审批公司套期保值策略和方案;
3、审批相关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及相关业务操作细则;
4、套期保值业务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
5、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6、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由下列部门(单位)共同参与。
1、证券部是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牵头部门,负责衍生品工具的研究和期现模式的设计;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管理,向决策小组汇报套期保值业务工作进展及风险应对事项;向决策小组提交年度套期保值业务总结和下一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套期保值策略);提交套期保值制度和细则修订意见;套期保值业务的内外部培训交流;
2、采购中心、相关事业部和子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提出套保需求,并跟踪反馈与套保合约对应的现货原燃料库存情况和产品销售(订单排产)情况;
3、财务部负责套期保值业务资金的管控、会计核算和日常监控;
4、市场部负责提供钢铁及相关行业市场信息及趋势分析判断,识别市场风险,配合证券部做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部门协调;
5、风险合规部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合同的合规审核,不定期对套保业务进行专项查核,套期保值业务纠纷的协调处理;
6、战略运营部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绩效评价及考核。
第三章 业务流程和审批报告制度
第十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业务流程
第十一条 证券部负责编制套期保值业务预案
采购中心、相关事业部和子公司提出套保意向,市场部协同证券部准备预案材料。预案应有保值数量、资金计划、对应现货情况、成本及期现基差测算、合约选择、建仓比例、建仓价位、建仓期限、止盈止损、风险提示等具体内容。
第十二条 套期保值业务预案提交决策小组。决策小组成员签署意见,形成决定。
第十三条 套期保值业务预案经决策小组成员批准后即成为实施方案。证券部被授权人员(以下简称交易员)应具备资质并接受过专业培训,直接参与衍生品交易的经验须符合一定年限要求;在实施方案授权范围内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 财务部依据决策小组批准的套保方案及公司相关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资金调拨并及时通知交易员。
第十五条 交易员根据套期保值方案通过期货经纪公司、银行、经纪商和做市商进行交易。
1、建仓交易原则上在订单方案审批一个月内完成;
2、如遇市场或特殊情况,导致订单方案审批一个月内期货交易方案无法执行,应向决策小组汇报和/或提交方案调整建议;
3、现货风险敞口消除后,应于订单排产一个月内择机完成期货对等平仓。
第十六条 在持仓过程中,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主要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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