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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09-04-13 13:57:39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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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08

证券代码:838468 证券简称:光华教育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七色光华(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介绍

七色光华(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七色光华(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拟以每股 11.00 元至 12.00 元的价格发行不超

3,800,000股(含3,800,000股)股票,融资额不超过45,600,000.00元

(含45,600,000.00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发行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8日)在册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每个在册股东按其股权登记日持股比例确定相应的配售上限(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比例乘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3,800,000股作为优先认购数量上限,出现小数时,向下取整),在册股东可在其配售上限内按比例认购新增股份。

截至公司股票发行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8日)的各在册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8日)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2018年5月23日)前,主动向公司出具《关于优先认购的承诺函》,可通过传真、快递(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等多种方式提交至董事会秘书处并电话确认,逾期不提交《关于优先认购的承诺函》的,视为放弃优先认购。承诺认购的股东需在股票认购公告中指定的缴款期限内将认购资金存入公司指定账户,逾期缴纳认购资金的,视为放弃优先认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股东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为发行对象不确定的股票发行,本次股票拟发行对象为:

(1)在册股东;

(2)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

则》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对象新增投资者合计不超过35名,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具体内容详见《七色光华(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1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五条中有关注册资本的内容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的规定,公司将设立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该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公司股票发行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一切与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修改、签署、递交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的协议、文件和合同;(2)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相关事宜;

(3)办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限售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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