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25-037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等 4 项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司将取消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后,公司现任监事职务将相应解除,《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步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
公司现任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基于前述情况,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3、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
4、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等。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按照现行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 是否需要提交
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修订 否
5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条例》 修订 否
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修订 否
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修订 否
8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9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制定 否
变动管理制度》
10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本次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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