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钦昱)
作为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
本人张钦昱,男,汉族,1985 年 5 月生,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经
济法研究所所长,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本人认真履行职责,
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股东会。对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均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了解情况,会中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未出现任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决策事项,本人对所有表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会议、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战略规划、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审查,审慎行使表决权,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并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报告期内,我对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日常工作情况和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深入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研发项目进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执行等,并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方面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及时向董事会及管理层提供前瞻性研判与建设性建议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全方位支持,管理层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在董事会及其他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做到及时准确通知传递,并为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考察等提供便利条件,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此外,本人及时学习监管新规,积极参与交易所、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结合典型案例深化风险认知,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履职水平;密切关注宏观环境、市场态势及行业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全力助推公司稳健发展。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督促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业务水平提升;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报告结果等事项进行沟通,并督促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审慎发表专业意见,推动年度审计工作规范高
效有序开展,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外部媒体报道,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本人按时出席股东会,与参会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增进了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及时回应中小投资者诉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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