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
计师事务所。天衡所于 2013 年 9 月 28 日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4 年末,天衡所拥有合伙人 85 名、注册会计师 386 名,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27 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该预案事前经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经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天衡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所制定了相应的审计计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本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衡所就 2024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计划进行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衡所就 2024 年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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