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兴华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
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苏豪汇鸿(600981.SH)、国信股份(002608.SZ)、风范股份(601700.SH)、吉鑫科技(601218.SH)、赛福天(603028.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质,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来为苏豪汇鸿(600981.SH)、江苏有线(600959.SH)、苏能股份
(600925.SH)、风范股份(601700.SH)、吉鑫科技(601218.SH)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几年复核过苏豪汇鸿(600981.SH)、江苏有线(600959.SH)、欧圣电气(301187.SZ)、磁谷科技(688448.SH)、华西股份(000936.SZ)等上市公司。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中兴华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
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签发报告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项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人应当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逐页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签发报告复核:报告签发人应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并批准签发审计报告。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业务质量管理制度》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咨询应当得到被咨询者的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兴华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工作方案
中兴华所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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