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5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一、股东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按照股东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凭办理会议登记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席现场股东会,并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四、为保证会议效率,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股东,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一日向会务组登记,以先登记、先发言为原则。股东发言时,应当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代表的单位、持股数量等。每位股东每次提问和发言应遵循简明扼要的原则,发言次数原则上不超过 3 次。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五、在与会股东提问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统一回答问题。
六、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 14:00
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 26 号院 1 号楼中海大厦 CD
座 1236
2、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表决办法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6 月 30 日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方法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股东投票表决时,应填写股东名称(单位或姓名)、持有(代表)股份数额,并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后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栏内任选一项,并划“√”表示选择,多选或者不选视为废票。
4、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方法
本次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股东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1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与
所选人数(拟选出的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乘积;股东可以集中使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也可以分散使用;
2 以所得选举票数较多并且所得选举票数占出席股东会股东
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者当选。
3 股东应当以其所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
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
4 股东对董事候选人或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
及无效票不计入选举票数,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中。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中一种。
6、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8、本次股东会有多项表决事项,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七、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见证律师担任计票人及监票人。
八、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议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利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 14:00
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 26 号院 1 号楼中海大厦 CD
座 1236
会议形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见证律师: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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