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ST信通: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6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
第二章 董事会一般规定......- 2 -
第三章 董事会提案......- 3 -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 5 -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的议事和表决...... - 8 -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 13 -

第七章 董事会决议公告程序...... - 14 -

第八章 董事会会议档案管理...... - 14 -

第九章 修改本规则......- 15 -
第十章 附则...... - 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
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是《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负责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事务部主任,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置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董事长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相应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 -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不能正常召开、在召开期间出现异常情况或者决议效力存在争议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争议各方的主张、公司现状等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的信息,以及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七条 董事会可以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对所属子公司的重大问题提出质询,受质询的有关负责人应按董事会的决定在会议期间或会后作出答复。

第八条 为使公司董事会了解掌握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决策状况,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将下列内容在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上报董事会:

(一)子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报告;

(二)子公司年度经营状况报告(预算与决算);

(三)子公司重大资产运作的投资融资情况;

(四)子公司董事会会议议程、议案等材料;

(五)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等。

第九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参见《公司章程》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十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 董事会提案

第十一条 在发出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