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2
第三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交易价格......3
第四章 关联方报备......4
第五章 关联交易的程序及披露...... 4
第六章 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决策及披露的特别规定......9
第七章 责任追究......10
第八章 附则......1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以下简称《1 号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 3月修订)》(以下简称《5 号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公司从事与关联方的经济交易活动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
(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六条第(一)项所列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方:
(一)因与公司或公司的关联方签署协议或做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三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交易价格
第九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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