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发表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焕琪、李文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3,506.21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244.8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2,5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亿阳信通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已经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及 12 月 15 日召开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北京德皓国际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和其他业务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北京德皓国际在审计前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必要沟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了解后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制定了审计工作计划,并就审计工作计划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3、北京德皓国际于 2025 年 12 月开始对公司 2025 年年报进行了前期预审工
作,并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正式进场审计,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
4、在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针对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进行重点沟通。
5、北京德皓国际工作人员在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经济利益;北京德皓国际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6、北京德皓国际审计组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其资质条件、执业
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北京德皓国际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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