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信通”或“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以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一)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所述,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亿阳信通因违规担保所致诉讼和解款或司法划扣款余额合计 11,042.73 万元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偿还。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43 所述,因本期确认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损失 321.83 万元导致亿阳信通持有的以资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减少,根据亿阳信通间接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该以资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减少金额需用现金进行补足。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判断控股股东是否可以清偿上述资金占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亿阳信通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客观反应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其独立性作出的相关报告。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在 2026 年消除上述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就上述因违规担保所致诉讼和解款或司法划扣款相关事项与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进行持续沟通,督促其尽快制订有效措施,尽快偿还上述款项。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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