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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3:18:50 股吧网页版
ST信通:亿阳信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 年 4 月)

亿阳信通 公司治理文件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下列人员:

1、内部董事: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指由公司的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董事,包含公司职工董事;

2、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指由非公司员工担任的非独立董事;

3、独立董事;

4、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中涉及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共同组成: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1 -

亿阳信通 公司治理文件

1、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岗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核定。以 50 万元作为基本年薪基数,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基数的 0.5 - 5 倍之间确定。

2、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评价结果挂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机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依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在关联公司或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且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因履职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2 万元/年/人(税前)。

四、薪酬发放

(一)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薪酬方案,按考核周期完成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二)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五、其他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2 -

亿阳信通 公司治理文件

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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