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声明和承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水电”或“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已承诺上述有关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致的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确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下列含义: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电 指 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水电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曾用名,2026 年 1
远达环保 指 月,“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国家电投集
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 指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凌电力 指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长洲水电 指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 指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2380
湘投国际 指 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公司 指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五凌新能源 指 湖南五凌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五凌电力 100%股权和长洲水电 64.93%股权
标的公司 指 五凌电力和长洲水电
交易各方 指 电投水电、中国电力、湘投国际、广西公司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 指 中国电力、湘投国际、广西公司
方
电投水电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电力购买其持
本次交易 指 有五凌电力 63%股权、向湘投国际购买其持有五凌电力 37%股权
以及向广西公司购买其持有长洲水电 64.93%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电投水电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电力购买其持资产、本次购买资产 指 有五凌电力 63%股权、向湘投国际购买其持有五凌电力 37%股权
以及向广西公司购买其持有长洲水电 64.93%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 指 电投水电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配套资金 套资金
定价基准日 指 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发行日 指 上市公司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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