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立信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
为朱建弟先生。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
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及审计意见类型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执行了相关核查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定并实施了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8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5 年度审计关键事项、委员们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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