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鄂 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要求,诚实、勤勉、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刘永斌先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1989 年 8 月参加工作,现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蒙古华才会计师事 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曾就职于内蒙古交通厅审计处,内蒙古交通厅 招待所交通大酒店经理,内蒙古交通厅招待所副总经理,内蒙古证信审计事务所 部主任、总审计师,上市公司北汽福田股份有限公司主任审计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 年,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 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我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永斌 6 6 0 0 0 否 3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独立
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并在审计
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2025 年,前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8 次会议,
此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6 次会议。
本人均亲自参与了前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详细查阅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科学合理决策提供了参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密切的沟通与协作,
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我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计划及内
审总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了有效的建
议,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
沟通,切实推动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的职
能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关注公司股吧及相关财经网站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舆论
情况,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推动公司积极搭建与投资者的
沟通桥梁,积极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的互动,畅通公司沟通交流渠道。同时在日
常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确保
其不受损害。
(五)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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