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刘永斌先生、赵奇女士和董事张晓慧先生组成,刘永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全体成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主要就以下事项进行了讨论:
1、2025 年 3 月 17 日,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2024
年度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的汇报;
2、2025 年 4 月 10 日,审议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追加衍生品业务金额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公司在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审计委员会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关于 2024 年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工作计划;听取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2024 年度报告审计情况总结。
3、2025 年 4 月 28 日,审议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4、2025 年 8 月 28 日,审议《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关于 2025 年上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5、2025 年 10 月 28 日,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
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汇报。
6、2025 年 12 月 3 日,审议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关于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的汇报。
7、2025 年 12 月 22 日,审议关于对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业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同时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出具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为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有效实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2024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检查和督促年报工作及时有序进行;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等与审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明确了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范围及重点审计事项,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我们认真审议了编制完成的年度财务报告,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同意将上述报告及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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