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7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臧恒昌先生)
2025 年,作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臧恒昌先生生于 1964 年,中国籍,毕业于山东大学药学院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9月,任山东医科大学卫生化学教研室助教;1990 年 7月至
1991 年 4 月,任山东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研究室助教;1991 年 5月至 2000 年 7 月,任山
东医科大学实验药厂厂长、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0 年 7月至 2007 年 4 月,任山东
山大康诺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自 2007 年 4 月起,任山东大学
药学院教授,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主任。自 2017 年 1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山东鲁
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自 2019 年 3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华熙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88363)独立董事;自 2022 年 11
月至 2024 年 9月,任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2 年 4月起,
任山东鲁华龙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外部董事;自 2024 年 10 月任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430476)独立董事。自 2021 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称“战略委员会”)委员。
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以客观、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特别职权。
1. 出席/列席会议的情况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的会议 8 次);
并分别召开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召开股东会 5 次。
以下是本人 2025 年度出席/列席会议的情况: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参 加 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 会 情
况
独 立 董
事姓名 本 年 应 现 场 出 以 通 讯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 列 席 股
参 加 董 席次数 方 式 参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东 会 的
事 会 次 加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数 议
臧恒昌 9 1 8 0 0 否 5
(2)参加专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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