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公司代码:600300 公司简称:维维股份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维维乳业有限公司、济南维维乳业有限公司、徐州维维牛奶有限公司、 新疆维维天山雪乳业有限公司、武汉维维乳业有限公司、维维华东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维维六朝松面粉产业有限公司、徐州维维金澜食品有限公司、泸州维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维维东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维维汤旺河生态农业公司、维维粮仓粮食储运有限公司、维维粮油(正阳)有限公司、江苏丰维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维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维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珠海维维大亨乳业有限公司、宁夏维维农牧有限公司、维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维维茗酒坊有限公司、湖南省怡清源茶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0.2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8.19%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
①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了所有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分离,互相制衡。
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超过1/3。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责权都作了明确规定,建立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
②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并借鉴了优秀的行业经验,建立了适合公司的组织架构,各职能部门与事业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协调高效。
公司对下属分、子公司通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