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锡有色”)聘请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富”)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公司对北京国富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国富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北京国富成立于 2016 年 8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3 层 30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国富从业人员 973 人,其中合伙
人 50 名,注册会计师 326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0 人。
北京国富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26,067.9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564.4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95.59 万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 家,收费总额 102 万元,主要行业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北京国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90 万元。
二、执业记录
北京国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高彩霞,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财务审计业务,2025 年开始在北京国富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宇,2007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9 年。2025 年 6 月开始在北京国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宇,2010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3 年。2020 年 11 月开始
在北京国富执业,现为合伙人。最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质量水平
(一)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北京国富拥有完善的专业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国富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门及时咨询,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专业技术咨询,并按照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一般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北京国富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北京国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二)项目质量复核
北京国富拥有独立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要求,针对本审计业务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底稿在项目内部完成项目组长、项目负责经理、项目合伙人三级复核,项目组内部复核达成一致意见后提交质量控制技术复核及质量控制合伙人复核,审计报告出具前对总体审计策略的完整、审计程序执行的充分适当、重点问题的判断处理、审计结论的恰当等复核确认后签发审计报告,确保出具高质量审计报告。
(三)项目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北京国富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对已完成的审计业务进行质量和风险检查,以了解各类审计业务的质量和风险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遗留风险
或审计程序方法的重大缺陷,评估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检查和评价所检查项目对事务所审计技术标准的遵循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合伙人、经理、项目经理通报,以统一和加深执业人员对技术标准的认识,促进技术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和在执业中得到更好遵循。
(四)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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