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就与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买卖合同纠纷案向陕西高院上诉
来源:财中社
6月9日,标准股份(600302)发布关于公司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进展,涉案为金额1.28亿元。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公司不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请求撤销西安中院的判决,改判支持公司的全部请求。
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22年4月28日向西安中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剩余货款本金1.28亿元及逾期损失,合计1.36亿元。西安中院判决被告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向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36亿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不服判决,向陕西高院上诉。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收到陕西高院的裁定书,撤回西安中院的判决,并发回重审。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收到西安中院的判决书,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2025年一季度,标准股份实现收入9787万元,归母净利润-4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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