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对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对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贵部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下发“上证公函【2026】0218 号”《关于对西安标
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问询
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作为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股份”或“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对贵部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问题一: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3.2 亿元至 3.4
亿元,较上一年营业收入 4.46 亿元下滑 23.77% 至 28.25% ,扣除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3.1 亿元至 3.3 亿元,略超 3 亿元。请公司:(1)区分产品类别及国内外销售情况补充披露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的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结合所在行业环境变化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营业收入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否存在大客户流失的情况或风险;(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客户的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收入确认时点及金额、销售内容及区域、期末及期后回款情况等,是否为新增客户,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结合毛利率等情况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3)结合相关业务的商业模式、合同条款、公司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说明公司相关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说明 2025 年是否存在收入确认政策变更、新业务模式或通过新客户实现大额销售等异常交易情况;
(4)结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
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说明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扣除项目、金额、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扣除原因等,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当扣除尚未扣除的情况。
公司回复:
(一)区分产品类别及国内外销售情况补充披露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的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结合所在行业环境变化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营业收入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否存在大客户流失的情况或风险;
1、营业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区分产品类别及国内外销售情况实现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2025年 2024年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增减金额 增减(%)
工业缝纫机 2.80 3.45 -0.65 -18.84
零件制造 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