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5-05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
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继续履行职权,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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