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3 17:50:03 股吧网页版
曙光股份:曙光股份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4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6-00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嘉兴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担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嘉兴担保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嘉兴担保提供 500万元的信用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实际为嘉兴担保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 5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债务余额500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嘉兴曙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曙光”)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嘉兴曙光向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申请融资,嘉兴担保为嘉兴曙光提供5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公司为嘉兴担保提供500万元的信用反担保。

2、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为公司其他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为160,000万元(含为下属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其中,公司及下属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2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5,000万元,反担保预计额度为15,000万元。为提高担保额度使用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若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剩余担保额度为3,302.34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子公司剩余担保额度为76,510万元,反担保的剩余额度为11,6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嘉兴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昌盛南路36号27幢405室

3、法定代表人:孟繁奇

4、注册资本:壹拾叁亿零叁佰捌拾玖万壹仟壹佰肆拾伍元玖角整

5、经营范围:主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财务顾问、咨询中介服务,按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无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255,471.92万元,负债总额 72,950.85万元,净资产182,521.07万元;2025年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16,430.34万元,净利润 545.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56%。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反担保。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范围:为债务人代偿的全部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代偿本金、利息等及约定需代为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自嘉兴担保代偿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所产生的违约金以及嘉兴担保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嘉兴曙光融资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其提高融资效率,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嘉兴曙光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额度为 160,000万元(含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他下属子公司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含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为68,587.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13%,尚未偿还的担保债务余额为49,924.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