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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17:43:04 股吧网页版
曙光股份:曙光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参与并监督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全过程,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履行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本次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德皓
国际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8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为赵焕琪。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未经审计,下同),审计
业务收入为 30,397.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7,428.74 万元。审计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备丰富的审计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拥有开展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

(二)聘任程序履行情况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公允性,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于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严格按照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特点和财务状况,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组建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小组,全面开展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期间,北京德皓国际重点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相应的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2025 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于 2025 年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切实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充分了解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需要公司重点关注、支持的相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及时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外部、内部审计工作,健全和完善审计制度,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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