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履行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本次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
际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8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首席合伙人为赵焕琪。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未经审计,下同),审计
业务收入为 30,397.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7,428.74 万元。审计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
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备丰富的审计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拥有开展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
(二)聘任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严格按照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特点和财务状况,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组建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小组,全面开展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审计计划、重要会计政策的执行、关键审计事项和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5 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于 2025 年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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