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2:43:12 股吧网页版
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德宏、毛健、董茂云、尹正国及郜益农五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王德宏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除一名委员因出国未能出席第一次会议外,其余会议全体委员均按规定出席。其中,年报审计期间召开3次会议,分别就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初步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1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相关事项;2、事务所对审计安排、审计重点等作说明;3、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并发表审阅意见;4、审阅《2025年全面预算财务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

(二)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年审会计师对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汇报;2、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三)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为:1、审议通过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的审阅意见》;2、审议通过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3、审议通过了《2024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损失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5、审议通过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审议通过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7、审议通过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8、审议通过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五)2025年8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同意公司依据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 告编制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并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公司依据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编制2025年三季度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当前市场环境、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