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坚持的,还会继续坚持吗?
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江苏剑桥涂装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江苏剑桥涂装股份有限公司并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XX证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江苏剑桥
涂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
公司自然人股东张如剑与陆德琴为夫妻关系,张如剑直接持有公司18,7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9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陆德琴持有公司5.14%的股权。公司认定张如剑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请主办券商及律师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挂牌公司的相关案例、张如剑与陆德琴共同财产的协议安排等情况核查未将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为张如剑与陆德琴夫妇的依据及合理性。若将陆德琴确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的同业竞争、资金占用等问题进行核查,请公司更新相应的披露信息。
请你们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2016年7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