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6-010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酒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酒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酒钢财务公司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咨询服务及其他金融业务。
酒钢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故本次活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酒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566437164T
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团结路中广宜景湾
法定代表人:葸有峰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6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0%)、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6%)、甘肃酒钢物流有限公司(持股 1%)。
经查询,酒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关联关系
酒钢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酒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酒钢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活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酒钢财务公司的财务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16.76 亿元,负债总额 82.40 亿元,净资产
34.36 亿元,2025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2.06 亿元,净利润为 0.57 亿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及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双方本着依法合规、平等自愿、风险可控、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金融业务合作,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并且符合相关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
(二)金融服务内容
甲方: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酒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存款服务
(1)乙方为甲方及其所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甲方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乙方通过资金管理系统归集甲方及其所属子公司在其他银行的存款。
(2)乙方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及其所属子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乙方承诺,存款利率定价机制为按照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定价,甲方及其所属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酒钢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4)甲方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并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5)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在乙方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 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 50%。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结算当日将超限额部分款项划转至甲方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6)乙方应保障甲方及其所属子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及其所属子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信贷服务
(1)根据甲方及其所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所属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全力支持甲方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含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等)、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票据池融资、结售汇、开立信用证或保函、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利率以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建立定价模型报价,承诺较商业银行优惠的贷款利率。
(3)乙方为甲方及下属子公司授信总额不超过 57 亿元。
(4)有关信贷服务及担保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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