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6-01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借款事项概述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同意以“统借统还”模式向五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为不超过 33.8 亿元(含)的借款,各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该项借款提供担保。
二、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1.向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5 亿元(含)借款
公司拟继续按照“统借统还”方式向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镜铁山矿业公司”)提供总额为不超过 1.5 亿元(含)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两年,镜铁山矿业公司按照同等利率按月或季度支付利息,并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本息提供担保。
2.向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3 亿元(含)借款
公司拟继续按照“统借统还”方式向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沟矿业公司”)提供总额为不超过 3 亿元(含)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两年,西沟矿业公司按照同等利率按月或季度支付利息,并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本息提供担保。
3.向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 3.3 亿元(含)借款
公司拟继续按照“统借统还”方式向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昕
昊达公司”)提供总额为不超过 3.3 亿元(含)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昕昊达公司按照同等利率按月或季度支付利息,并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本息提供担保。
4.向酒钢集团甘肃宏兴宏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 16 亿元(含)借款
公司拟继续按照“统借统还”方式向酒钢集团甘肃宏兴宏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宇新材料公司”)提供总额为不超过 8 亿元(含)的借款,借款期限与公司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期限一致,宏宇新材料公司按照同等利率按月或季度支付利息,并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本息提供担保。
为满足宏宇新材料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将从金融机构申请的“碳钢薄板厂工艺流程优化及产品结构调整项目贷款”以“统借统还”方式向宏宇新材料公司提供总额为不超过 8 亿元(含)的借款,借款期限与公司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期限一致,宏宇新材料公司按照同等利率按月或季度支付利息,并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本息提供担保。
5.向酒钢集团甘肃宏兴宏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含)借款
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炼轧厂工艺装备提升及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炼钢连铸及宽厚板工程项目”银团贷款共计 26 亿元,其中 16 亿元在酒钢集团甘肃宏兴宏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博新材料公司”)成立之初连同资产等一并划拨,现拟将该项目的剩余贷款 10 亿元(含)在银团贷款放款后以“统借统还”方式借予宏博新材料公司使用,借款期限与公司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期限一致,宏博新材料公司按照同等利率按月或季度支付利息,并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提供担保。
三、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注 册 地: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丰藏族乡
法定代表人:白万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镜铁山矿业公司资产总额为 25.84 亿
元,负债总额为 21.19 亿元,净资产 4.65 亿元。
2.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注 册 地: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丰藏族乡腰泉村
法定代表人:黄绍威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经营范围:石灰石开采,矿产品的批发和零售,石灰制品贸易、砂石料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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