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6-012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
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拟以
“统借统还”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 4,700 万元,贷款年利率 2.5%,贷款期限 3 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是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杜昕先生、孙山先生、吕向东先生和赵东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扩大有效投资”的作用,支持钢铁产业高炉优化升级及超低排放项目改造,酒钢集团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 4,700 万元,用于“公司炼铁厂 2 号高炉优化升级及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酒钢集团拟将该笔资金以“统借统还”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其中:炼铁厂 2 号高炉优化升级及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700 万元可用于资本金支出;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000 万元由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酒钢集团甘肃宏兴宏宇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宇新材料公司”)提供借款后,由宏宇新材料公司作为该项目资本金进行支付。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酒钢集团持有公司 3,682,519,928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58.79%。
(二)委托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002246412029
4.注册地: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十二号
5.法定代表人:程子建
6.注册资本:1,457,247.77 万元人民币
7.营业期限:50 年
8.经营范围:制造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与娱乐业(以上属国家专控专卖的项目均以资质证或许可证为准)。
9.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酒钢集团资产总额为 543.45 亿元,净资产 298.35
亿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248.37 亿元,净利润为 34.06 亿元。
10.主要股东: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61.6484%)、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1.5234%)、甘肃省财政厅(持股 6.8282%)。
11.经公司查询,酒钢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申请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
借款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借款金额:4,700 万元人民币
(三)借款用途:用于“炼铁厂 2 号高炉优化升级及超低排放改造”“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四)借款期限:3 年
(五)借款年利率:2.5%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与酒钢集团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利率一致,借款年利率为 2.5%,不高于同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酒钢集团甘肃宏兴宏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出资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3.注册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 12 号
4.法定代表人:谯德高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燃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