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6-018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管理方案》,公司全体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管理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管理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管理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且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津贴为 7.79 万元/年(税前)。
(三)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其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
1.基本薪酬: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董事的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盈利能力、职工人数等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分档确定。
2.绩效薪酬: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为浮动收入。绩效薪酬标准依据绩效工资基数、经营责任系数、职务系数确定。绩效薪酬根据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占其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3.津贴补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补贴主要为交通补贴、取暖补贴和境外补贴,具体标准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其中交通补贴、境外补贴按月支付,取暖补贴按年支付。
4.中长期激励: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予以确定,于任期届满兑现。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费用。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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