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5 年,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秦俊山先生、吕向东先生、
贾萍女士、刘朝建先生、田飚鹏先生组成。2025 年 11 月 4 日,董
事会换届选举后组织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组建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杜昕先生、马鼎斌先生(职工董事)、贾萍女士、刘朝建先生和田飚鹏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委员 3 名,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 1/2 以上,由财务专业的独立董事贾萍女士担任主任委员,人员配置和构成均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共组织召开 9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一)2025 年 1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主要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
(二)2025 年 2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订<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2025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沟通和确认。
(四)2025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组织召开了 2025 年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听取了《公司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暨 2025 年审计工作计划》的专项报告。
(五)2025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组织召开了 2025 年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议案》。
(六)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组织召开了 2025 年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2025 年 11 月 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名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八)2025 年 12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充调整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九)2025 年 12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安排部署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公司 2025 年审计前期工作的有关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出具了专业审核意见。通过查阅中审众环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同时给付其 2024 年度审
计费用共计 200 万元。
(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齐全且覆盖主要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
性要求。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现与财务报
告相关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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