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2025年9月3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同意胶版印刷纸期货首批交割厂库的公告》(〔2025〕110号)及《关于同意胶版印刷纸期货首批可交割商品的公告》(〔2025〕111号)。根据上述公告,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东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均获准成为胶版印刷纸期货首批交割厂库,公司旗下“华泰牡丹”品牌入选胶版印刷纸期货首批可交割商品品牌。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合理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控制市场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开展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或产成品(包括但不限于纸浆、胶版印刷纸等)。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合约等标准化及非标准化衍生品,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相关交易品种。
3、交易场所:限于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具备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或交易场所。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 审议程序
2026 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的原则,以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执行操作指令,相比货币资金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当期货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公司可能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被强行平仓而造成损失。
3、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4、内部操作与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人员操作失误,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等原因,可能导致交易标的合约无法正常执行,从而造成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审核流程、风险控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已配备专业团队,通过实行授权等措施进行控制。
2、公司将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实际经营需求的复杂商品期货,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额度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若保证金使用额度将超出已审批金额,须就拟超出部分按照审批权限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3、公司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业的决策、风控、执行等专业人员,并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强化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的原则,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的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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