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武常岐)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工作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职、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武常岐,男,1955 年出生,比利时鲁汶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系教授,北京大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国际经营管理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讲席教授,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主要的研究领域为战略管理、国际商务和企业创新管理。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海外并购战略研究”,并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03)专项“移动互联网产业总体研究”项目。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外,本人还应邀为政府、企业和国际组织提供咨询和顾问服务,任国际商务学会中国分会创会会长、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移动互联网产业经济战略研究组组长、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专家组专家、“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规划编制指导专家组专家、中国贸易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管理科学学会战略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的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1次现场会议、1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2次通讯会议,本人现场出席1次,视频参加1次,通讯表决2次。在出席每次会议前,对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主动与相关人员沟通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因为其他公务无法列席会议。
(二)参与董事会各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更新了公司战略。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监督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评估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监督及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协调了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等11项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为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提名2名董事候选人、3名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表决。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工作。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情况
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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