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玉国)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工作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职、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马玉国,男,1972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在北京
大学获得学士、硕士学位,美国依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获得博士学位,康奈尔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2005 年 9 月起任教于北京大学,现任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课题组长;兼任北京大学分子工程苏南研究院院长,中国化学会高压化学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副教务长,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的主要研究领域是高分子化学和超分子化学。主要关注非共价作用调控和有机/聚合物材料的构筑,带领的研究小组已经在非共价作用调控有机化学反应、大分子结构自组装、有机/聚合物光电功能材料、烯烃的催化聚合等几个方面的研究上取得进展。至今已在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了相关论文 100 余篇。申请中
国专利 8 项,已获授权 6 项,作为第一申请人 6 项。受邀撰写英文专著一章、中
文三章。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的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1次现场会议、1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2次通讯会议,本人现场出席1次,视频参加1次,通讯表决2次。在出席每次会议前,对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主动与相关人员沟通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因为其他公务无法列席会议。
(二)参与董事会各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更新了公司战略。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为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提名2名董事候选人、3名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表决。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工作。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进行现场履职,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
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参加考察调研、培训,审阅材料以及与各方沟通等方面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生产经营动态,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言献策,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公司能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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