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04
证券代码:838051 证券简称:弘侨生物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辽宁弘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等有关规定,辽宁弘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进行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从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以来,共发生二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第一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17年2月14日取得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第二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18年6月13日取得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第一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16年12月1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2月30日经公司201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对象为31名,本次发行对象均为公司现有股东。该次股票发行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成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1000万元。发行股份由认购人以现金方式认购。
第二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弘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议案》。2017年12月12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股票发行方案》,该次股票发行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成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0元,共募集资金1170万元。发行股份由认购人以现金方式认购。
2017年1月18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20300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8年5月28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8]第21500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公司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于2017年2月14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辽宁弘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830号)。第二次股
票定向发行于2018年6月13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辽宁弘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10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第一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在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奥体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4020188000011777);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奥体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均缴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奥体支行账号为54020188000011777的账户中。截至2017年2月14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函[2017]830号”《关于辽宁弘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时,公司未动用该笔募集资金。
第二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在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奥体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4020188000030446);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奥体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均缴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奥体支行账号为54020188000030446的账户中。截至2018年6月1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函[2018]2102号”《关于辽宁弘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时,公司未动用该笔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第一次募集资金剩余21.01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奥体支行账号为540201880000
11777的账户中,第二次募集资金剩余287,690.64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奥体支行账号为54020188000030446的账户中。
公司严格按已有的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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