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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17:37:00 股吧网页版
6-1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申报稿)(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7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经贸委企改〔1999〕698 号文批准,由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果与蔬菜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兴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及江苏大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本公司于 1999 年 8 月 13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发行字〔2000〕178 号文核准,2000 年 12 月 22 日本公司发行社会公众股 8,000 万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25,220 万元。2004 年 12 月 24 日,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江苏省农垦
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 7,105 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7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以公司股权登记日 2007 年 12 月 20
日流通股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

5,200 万股,流通股每 10 股获得 6.5 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份以
此获取上市流通权。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本公司总股本由 25,220 万股增至30,420 万股。

2011 年 3 月 22 日,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来函通知,根据新华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与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弘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 7,105 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上述两家公司并已办理了过户手续。

2012 年 9 月 21 日,本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6,309 万股,本
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由 30,420 万股增至 36,729 万股。

2015 年 10 月,本公司向特定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 4,919.42
万股;向配套融资方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用于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

1,639.81 万股,共计发行股份 6,559.23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36,729 万股增至 43,287.95
万股。

2016 年 5 月 23 日,本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司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432,879,4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5,972,767.90 元;同时,公司使用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共计转增 649,319,19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82,198,663 股。

本公司原名为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1 月名称变更为中农发种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3 月 12 日取得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0

925016E 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何才文,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民丰胡同 31号 5 幢 318 室。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农资贸易、种子、农业生产资料行业。主要产品为:玉米、水稻、小麦、油菜、花生、棉花、豆类等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及农药中间体,化肥贸易等。

本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肥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花卉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公司母公司是: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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