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评估报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暨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 23 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岛、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杭州、长沙、昆明、重庆、厦门、广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一。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4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九届一次会议建议,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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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聘任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事务所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在审计过程中,事务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履行了恰当的、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
在审计过程中,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现场审计工作,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为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提供了依据。
经审计,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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