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7
公 开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经洪都航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9
第一节 股东 ......9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3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6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20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22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24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9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34
第一节 董事 ......34
第二节 董事会 ......41
第三节独立董事 ......51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55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58
第七章 党委......63
第八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65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6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66
第二节 内部审计 ......7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71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72
第一节 通知 ......72
第二节 公告 ......73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7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7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7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79
第十三章 附则......8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1999]1157 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000705515290C。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 年 11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xi Hongdu Aviation Industr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航空城
邮政编码:33009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17,114,512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接受国家机关和有权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国有企业财务刚性约束。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夯实市场主体地位。
第十二条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维护国家安全,优先完成国家科研生产任务,保守国家秘密,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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