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公 开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张岩先生)
作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岩,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先后毕业于厦门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财务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长期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从事资本市场财务会计问题研究,主要涉及IPO和公司治理等方面;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科研课题多项,出版专著1部。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西财经大学财务管理系主任,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有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 (大)会
情况
本年应出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席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大)会
次数 席次数 议 次数
7 7 7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材料,积极与公司及相关方沟通,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提名委员会 3 3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未发生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因此,本人报告期内:
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2024年年报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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