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罗飞先生)
本人于2018年12月14日至2025年5月22日担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22日)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罗飞,197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先后毕业于江西
财经学院、南昌大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会计部副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财务经理、高级副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业务二处处长;江西大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西大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省农业发展供应链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2025 年度任职期内曾任公司独
立董事。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
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共参加 3 次董事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有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股
出席董事会情况 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出席董 出席 方式出 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出 东(大)
事会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会次数
数
3 3 3 0 0 否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兼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材料,积极与公司及相关方沟通,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加会议 参加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次数 数 数 数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薪酬与考核委 0
1 1 0
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 0
1 1 0
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未发生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因此,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内:
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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