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16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安 排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上
午 9:00 在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5、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确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的议案;
9、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须 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
七、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计票监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八、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
议案一
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