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5—104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1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388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对《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除特别说明外,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问题一、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草案披露,公司拟出售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和负债,将聚焦物业管理、资产管理与运营业务。备考财务报表显示,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和收入规模
均大幅下降,但净资产实现转正,2024 年、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7,093.25
万元、3,815.11 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06.71 万元、157.60 万元,归母净资产分别为 9,580.15 万元、9,832.61 万元。
请公司:(1)结合公司剩余业务所处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格局、经营计划、发展战略、历史经营业绩等,说明剩余业务的核心竞争力、量化说明本次交易是否会导致公司无具体经营业务,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2)结合最近一年又一期备考财务数据情况,说明后续是否可能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及具体应对措施,并就此充分提示风险;(3)说明本次交易后如何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与经营稳健性等,业务转型可能面临
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以及控股股东后续是否有置入资产的计划与安排。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就问题(1)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公司剩余业务所处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格局、经营计划、发展战略、历史经营业绩等,说明剩余业务的核心竞争力、量化说明本次交易是否会导致公司无具体经营业务,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
(一)结合公司剩余业务所处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格局、经营计划、发展战略、历史经营业绩等,说明剩余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为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通过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将所持有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置出,房地产开发业务置出后,上市公司保留物业管理作为主营业务,同时保留少量资产管理与运营业务。
1、剩余业务情况
(1)市场竞争格局
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基于过往房地产增量市场时代,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围绕保障上游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确立了价值主线,到随着市场需求变化和行业转型升级,物业管理行业核心价值将锚定在存量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保障人民美好生活。行业价值定位的革新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以高品质服务为基础,通过精细化运营和集约化管理,追求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成为行业未来建设新方向。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物业服务被正式纳入“鼓励类-商务服务业”,不仅标志着物业行业地位提升,也为未来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
面对当下经济环境,物业管理行业在政策支持与市场变革的双重驱动下,正逐步摆脱对房地产增量市场的过度依赖,走向独立发展的道路。企业更加注重服务品质与运营效率,通过提升人员素质、优化服务流程、应用智能化手段以及构建服务反馈闭环,打造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求突破与发展。
(2)发展战略
上市公司未来将紧扣“存量资产增值与美好生活服务”行业新主线,以“规模拓展+品质升级+科技赋能”为核心,构建“基础物业服务为底盘、增值服务为引擎、数字化运营为支撑”的三维发展体系。同时以“科技赋能+生态重构”为战略内核,构建“基础服务筑基、智慧升级提效、生态增值突围”的立体化发展格局,不断丰富多种经营增值服务、创造新业务增长点,增强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稳定性;此外,公司将在控股股东津投资本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利用品牌及声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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