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毕晓方女士、李文强先生、冯世凯先生和董事雷雨先生、赵宝军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毕晓方女士担任。十一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委员杨宾先生调整为雷雨先生。
二、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 10 次会议,所有委员均参加了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1、2025 年 1 月 22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关于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
计工作安排的会议,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协商,确定了公司 2024 年审计工作安排。
2、2025 年 2 月 8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同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审阅财
务报表以及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会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在对比了公司上一年度报告中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各项主要财务数据后,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
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24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3、2025 年 2 月 28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预算与审计委员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一定按照既定计划开展工作,下一步的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应对工作更加细化明确,同时注意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
4、2025 年 3 月 31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听
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按计划完成剩余工作,注意时间节点,务必按时完成。
5、2025 年 4 月 8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召开了在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的工作会议,审阅了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审计报告,就今年监管部门的一些信息披露规范和格式进行了交流,得到一致性意见,对目前的审计工作表示认可。初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会计政策的运用和会计处理符合规定,同意初审意见。
6、2025 年 4 月 27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议公司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5 年预算方案》《公司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及手册(2024年修订)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部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7、2025 年 8 月 25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公司 2025 年半年
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8、2025 年 10 月 21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启动聘请 2025 年
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工作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
9、2025 年 10 月 30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公司 2025 年第
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0、2025 年 11 月 21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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