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度
尤振审字[2026]第 0577 号
审 计 报 告
尤振审字[2026]第0577号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投城开)财务报表,包
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津投城开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津投城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的特别规定。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确认
2025 年度,津投城开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 (1)检查津投城开的房产标准买卖合同条收入 84,705.72 万元,占销售收入总额的 款,以评价津投城开有关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比例为 87.70%。相关信息在合并财务报表 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附注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求;
(三十二)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中披露; (2)了解房地产销售业务的流程,识别销售、津投城开有关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在合并 收款及结转销售收入的关键控制点,测试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 评价关键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会计估计”注释(三十二)收入中进行描
述。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为津投城 (3)取得销售台账,抽查部分房屋销售合同、开重要财务指标,且收入确认对财务报表 销售房款收款记录、项目竣工验收表和入住影响较大,管理层在收入的确认和列报时 确认单等可以证明房产交付的支持性文件,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房 以评价销售收入是否已按照公司的收入确认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 政策确认;
事项。 (4)通过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房产销
售收入的项目,选取样本,检查可以证明房
产交付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相关房产销售
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化” (1)获取并核查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所述,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津玺城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协议、重大资产出售暨关开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津玺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资料,关注是
企管)及其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已 否有回购条款、后续承诺等特殊安排。了解
完成交割转让,不再将津玺企管及其子公 交易背景、商业目的、定价机制、交割条件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该事项构成权益性 等内容,确认是否应界定为权益性交易;
交易。 (2)根据获取到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
上述交易事项的完成情况及交易类型的判 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和股东大断,对公司业务结构、当期损益及净资产 会决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置出资产交割金额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其识别 确认书、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为关键审计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等资料,判断控制权丧失的时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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