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南海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质量基金”)相关财产份额及臻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粵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环保”)相关股权,并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涉及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是否涉及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等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以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高质量基金和粤丰环保,其中高质量基金底层资产为粤
丰环保。粤丰环保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提供智慧城市环境卫生及相关服务业务。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属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行业,为鼓励类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粤丰环保垃圾焚烧业务、环卫业务所属行业为“N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中的环保行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固废处理业务、能源业务、供水业务以及排水业务。标的公司粤丰环保主营业务为固废处理业务和环卫业务,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一致,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企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
三、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实际控制人均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因此,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高质量基金财产份额的方式购买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剩余 43.48%的股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购买臻达发展持有的粤丰环保 7.22%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因此,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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