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
高员工效能和职业化水平,充分支持和保障公司发展和战略目标达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事业部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 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第五条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
(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四)审议通过本制度。
第六条 总经理会议的职责和权限:
(一)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二)拟定本制度。
(三)制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七条 党委会的职责和权限:
(一)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国企干部选用任用方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进行监督。
(二)对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和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清单中,关于“重大人事任免”的相关议案进行前置研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在对公司管理人员以上人员的任免、考核监督中,对其政治表现、廉洁从业进行考察,把好政治关。
(四)加强对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廉政和意识形态教育,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的职责和权限:
(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目标,制订公司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拟定本制度并负责实施和修订。
(二)拟定公司机构设置方案,负责公司机构设置、岗位编制的统筹管理。
(三)分级负责员工招聘录用、任免调配、培训开发、绩效管理、考勤休假管理及薪酬激励工作。
(四)负责对公司各事业部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人力资源工作开展指导、支持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 人员聘用
第九条 人员聘用的原则:
(一)经济效益为中心原则:机构设置、人员的配备要结合公司实际,精简高效,以保证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前提。
(二)以岗定员的原则:员工的聘用应在规定范围内并从公司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岗位职责为标准选拔、录用各类人员。
(三)任人唯贤、量才使用原则:根据选聘人员的能力、特长安排合适的岗位,做到人尽其才,人事相宜。
(四)程序化、规范化原则:人员聘用程序应遵守公司章程和本制度分级管理原则,规范化进行。
第十条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部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
理。
第十一条 管理人员的聘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政治过硬原则。
(五)坚持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
第十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和选举、聘任程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入职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
用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符合续签条件的,经公司与员工书面确认一致同意续签劳
动合同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任意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由公司与董事,由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另行签订聘任协议,具体从其规
定。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坚持以价值创造和价值评价为基础的薪酬分配原则,以员工责任、能
力、贡献和工作态度为依据实施按劳分配。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人员规划数量、经营效益及内外部薪酬水平等,每年制定薪酬总
额预算,纳入年度经营计划,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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