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 2026-008
债券简称:25 瀚蓝 01 债券代码:244045
债券简称:26 瀚蓝 K1 债券代码:244640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人,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控股”)持有的广东南海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质量基金”)50.00%的财产份额及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先进制造基金”)持有的高质量基金 9.99%的财产份额;上市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先进制造基金持有的高质量基金 39.96%的财产份额;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瀚蓝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固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资产”)持有的高质量基金 0.05%的财产份额;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臻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达发展”)持有的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环保”)7.22%的股权,其中股份对价为 4 亿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2 亿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9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及相关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厚祥、李志斌、陈逸华、周少杰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一)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南海控股持有的高质量基金 50.00%的财产份额及先进制造基金持有的高质量基金 9.99%的财产份额;上市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先进制造基金持有的高质量基金 39.96%的财产份额;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瀚蓝固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恒健资产持有的高质量基金 0.05%的财产份额;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臻达发展持有的粤丰环保 7.22%的股权,其中股份对价为 4 亿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2 亿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厚祥、李志斌、陈逸华、周少杰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1.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高质量基金 100%财产份额与粤丰环保 7.22%的股份。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厚祥、李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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