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5 21:34:03 股吧网页版
华发股份:华发股份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变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会审议。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2、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3、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会审议。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
六 十 二 次 会议 审议 。 具 体 内 容详见公 司 同 日在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4、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

5、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 其 附 件 的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

6、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局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十届董事局提名郭凌勇、向宇、刘颖喆、李伟杰、颜俊 5 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本项议案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7、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局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十届董事局提名王跃堂、秦昕、周涛 3 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本项议案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

8、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股东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8)。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