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转债代码:110818 转债简称:华发定转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发定转”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价格:7.06 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6 年 3 月 26 日至 2031 年 9 月 21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4号),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了4,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0,000万元,期限6年。
根据《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5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发行的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公司发行的4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证券简称为“华发定转”,证券代码为“110818”。
根据相关规定和《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发定转”自2026年3月2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华发定转”可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480,000万元;
(二)票面金额:100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2.70%、第二年2.75%、第三年2.80%、第四年2.85%、第五年2.90%、第六年2.95%;
(四)债券期限: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5年9月22日至2031年9月21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6年3月26日至2031年9月21日;
(六)当前转股价格:7.06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华发定转”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6年3月26日至2031年9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华发定转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有限售期的除外)。本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即2027年3月25日前转出股份,自2027年3月26日(含当日)起不再限售;2027年3月26日(含当日)转出股份,无限售安排。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本次可转债“华发定转”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计息起始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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